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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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分配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9-11

(2013年8月23日第一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快学校内部改革步伐,转换劳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劣绩少得或不得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工作量奖、教学质量奖、班级管理奖、贡献奖四个部分组成。
一、工作量奖
    月工作量奖(以周代月):包括工作量的核定、计奖、早晚自习补贴以及扣发情况四个方面。
1.教学工作量:
    (1)教学课时工作量(无科目、年级之分)
A.每上课一节给津贴基本点1。
B.每备课一节给津贴基本点2。
    (2)教学附加工作量
    A.作业量:考虑科目作业批改难度及数量上的差异,语、数两科,每上课一节给作业批改津贴基本点0.3;英、理、化三科,每上课一节给作业批改津贴基本点0.2;生、政、史、地、研五科,每上课一节给作业批改津贴基本点0.1。
B. 执教多于6个班的,另每月给津贴基本点2。
(3)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按标准给一定的补助,不再计算工作量。
C.高三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上浮10%。
注:
Ⅰ.每20个津贴基本点记一个标准工作量。
Ⅱ.实际月工作量的计算:所有教学工作量的津贴基本点总量除以20(以下简称“实际工作量”)。
2. 其它实际工作量
(1)办公室专职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
(2)办公室兼职专干3名:0.8或0.6。
(3)人事专职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
(4)纪检、工会兼职干事1名:0.8。
(5)档案兼职管理员1名:校平均工作量
(6)外事兼职专干1名:0.5。
(7)教务专职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的1.1倍。
(8)教务兼职专干1名:0.8。
(9)高中教务兼职干事3名:校平均工作量。
(10)初中部专职常规管理员1名:校平均工作量。
(11)初中部兼职教务干事1名:校平均工作量。
(12)学籍兼职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
(13)招考兼职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
(14)图书管理专职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
(15)阅览室专职管理员1名:校平均工作量。
(16)电教中心兼职管理员2名:校平均工作量。
(17)综合专(兼)职实验员1名(专):校平均工作量。
(18)化学仪器兼职管理员1名:0.8。
(19)高中化学兼职实验员1名:0.5。
(20)高中生物兼职实验员1名:0.5。
(21)生物仪器兼职管理员1名:0.8。
(22)高中物理兼职实验员1名:0.5。
(23)物理仪器兼职管理员1名:0.8。
(24)教科室专职干事1名:校平均。
(25)教科室兼职干事1名:0.7。
(26)教研组长14名(兼):0.4。
(27)备课组长49名(兼):0.5。
(28)校园电视台、广播站专职干事1名:校平均工作量1.1倍。
(29)内务专职干事1名:校平均工作量。
(30)高中部兼职干事兼综治干事1名:0.8。
(31)初中部兼职干事1名:0.7。
(32)心理健康咨询师1名:校平均工作量1.1倍。
(33)心理咨询兼职老师1名:0.5。
(34)安全保卫及扶贫助学专职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1.1倍。
(35)校医兼计生专干1名:校平均工作量。
(36)班主任50名(兼):每月津贴500元左右,按实际考核得分发放。
(37)年级主任6名(兼):本年级班主任月津贴的平均值。
(38)高中年级专干3名:年级主任津贴的一半。
(39)学校会计1名:校平均工作量。
(40)学校出纳1名:校平均工作量。
(41)总务专职干事1名:校平均工作量1.1倍。
(42)食堂经理1名:校平均工作量。
(43)商店经理兼实体保管员1名:校平均工作量。
(44)卡机员1名:校平均工作量1.1倍。
(45)实体会计兼内务干事1名:校平均工作量。
(46)才艺馆馆长(兼职)1名:每月100元
(47)校长(书记):校平均量;副校长、处室主任、处室副主任,按校平均量依次降0.2、0.3、0.5。
3.工作量奖的核算
(1) 基本工作量奖=本人实际工作量×单位价值(即一个标准工作量的津贴)。
(2) 附加工作量奖
A.男满52岁,女满47岁(体育老师降低5岁)及以上的教职工每月补助20元。
B.寄宿生文化科目的早晚自习10元/节,音、体、美小专业训练,10元/节。
C.临时代课(系学校安排的)12元/节,自习6元/节。(代课一个月及以上的视为长期代课,除享受12元/节的代课费外,另按实际工作时间及工作量计发教学奖。)
D. 周末社团活动课,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教师每上课(含备课)1节20元(初中部社团活动课1节15元);对班主任、年级主任,补助30元/天,周六晚自习值班班主任一次30元。
E. 行管人员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加班),50元/天。
F. 期中、期末考试命题60元/科·套,阅卷50元包干。学科竞赛命题35元/科·套,监考30元,阅卷50元包干。
G. 全校教职员工均要求坐班,坐班津贴50元/月(限工作日和加班时间,规定:上午2、3节课和下午5、6节课为教学人员必到的坐班时间;上午8:00-11:30及下午5-7节课为行管职员必到的坐班时间;另特殊工种,还应服从安排,有需必到。教学人员由年级主任负责考勤,行管、职员由当日值班行政负责考勤)。
H. 一般工会干部20元/月;计生专干50元/月。
I. 财经审核小组成员30元/月,每月负责审核一次食堂、商店帐。
(3) 工作量奖=基本工作量奖+附加工作量奖(除D、E、F三项,此三项有学校每月自筹资金发放)。
4.有下列情况者,按标准扣发工作量奖:
Ⅰ、到岗出勤方面:
(1) 教职工请假必须到办公室履行请、销假手续。有专人专表记载(办公室主任登记,校长审批),本人要和教务处联系,年级组负责调好课或安排好代课老师(请假1天及以上的,代课老师由教务处安排),任课教师未安排好、又未上报而造成空堂的,按旷课处理。本条例在任何情况下均有效。
(2) 请事假(不含下述注(1)中情况),第1天扣5元,从第2天起每天扣10元,请事假达5天及以上的,每天扣20元。所扣金额超出工作量奖的,从学校其它福利中扣除。
(3) 请病假2天以内(含2天),不扣发工作量奖及其它各种福利;2天以上,每天扣5元;如整月病假则不发当月工作量奖。
(4) 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各种活动(含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集体周会、升旗等)每迟到1次扣10元,每缺席1次扣30元,请假的扣5元。
(5) 每旷课一节扣3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每旷早、晚自习一节扣2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6) 不经请假,旷工半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旷工达5天者作自动脱岗处理。
注:(1) 下列事假不扣发工作量奖和学校其它福利待遇。
A.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
B.有主管部门文字通知的公假。
C.学校差派的公假。
D.学校同意参加的资格考试。
E.有文字通知的学历达标学习或培训。
F.因公负伤。
(2) 按行业部门规定:产假半年(即一个学期加寒假或暑假),超过时间的只享受财政统发工资(不享受福利及奖金):正常婚假5天,晚婚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5天,男职工的岳父母死亡4天,女教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4天。婚、丧、产假期间按上述注(1)执行。
(3) 为请病假、事假、婚丧产假等教师代课,代课、早晚自习的待遇按第3项中相关条款执行。
Ⅱ、教育教学常规方面:
(1) 每月无教案上课达5节的教师,当月工作量奖金全部扣除;每月用老教案上课达5节的教师,扣除其当月工作量奖的一半。
(2) 教师听课每月至少4节,学校行政成员每月听课至少达5节;每少听一节扣10元;未听课而作弊的,每节扣20元。教务处将认真查实,平时抽查,每月月底普查,认真检查听课笔记;逾期不交者,作无听课笔记处理。
(3) 每月月底普查或平时抽查教案、作业、学习笔记、班主任的例会纪录;其中,要求学习笔记每月2篇(一篇教育教学理论摘抄,一篇教学心得的体会),教师德育业务登记卡每月4人次。教师应按部颁计划或学校规定的开课设节,认真完成教案的书写、作业的批改。教案每少一节或少一篇学习笔记,或班主任例会纪录、少一次德育登记卡,扣20元。作业每少批改一次扣10元。凡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者(如上课、自习接、打、玩手机;吸烟、在教室外游走等),每发现一次或一处不合要求的扣10元;有严重违规或质量问题的,扣100元—200元(考查标准见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4) 有实验课的任课教师,须按时交学生实验报告;迟交一次扣5元,缺交一次扣20元。
Ⅲ、教研教改方面:
(1) 按时交齐各种计划、表册;迟交一次扣5元,缺交一次每天扣10元,直到上交为止。学校各处室布置的其它上交项目照此执行。
(2) 教研组长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好本组的教研教改活动(如听课、评课、教材研究、集体备课、课题研究等),要有活动记载;缺交一次,扣组长20元;如有教师无故不上教研课,不参与听教研课,教研组长报教务处,每人次扣20元。
(3) 教研组长要组织、指导教师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教具制作、课题研究等;不服从安排的,每人次扣50元。
(4) 凡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如外出听课、上公开课、学科竞赛、论文撰写)、相关教师必须参加,缺一次扣20元。
Ⅳ、其他方面:
(1) 损坏、遗失学校图书、仪器设备,按原物价处5倍的罚款。
(2) 行管人员的工作性质有些不同,其工作要求也不完全一样。行管人员除以上各条款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少发或不发工作量奖。
A. 工作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者,不发当月工作量奖;
B.按岗位职责(见聘书),每违反一款,每次扣发工作量奖50元;
C.不按时完成任务者,每次扣发工作量奖100元;
D.不带头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者,按本细则2倍处罚。
E.对管理人员实行责任上挂制。一般责任事故上挂一级,严重责任事故上挂两级,按同等标准执行。
注:每月的月底由各线、各处室负责人,将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的违规记载整理后,交办公室主任按有关制度兑现;报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负责发放。
二、教学质量奖
按照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方案执行:
《常德外国语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方案》
 
      为了确保常外质量立校的办学思路,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教育教学质量优异者,特制定本方案。
  • 参评对象:常德外国语学校所有文化课任课教师。
  • 评价方式
1、以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在同年级、同系列任课教师中所占名次为评价依据;
2、任教多个系列同一位老师,所任教各系列单独参与评价;
  • 学科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计算办法:
1、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同系列各班教学质量考评成绩之和÷任教同系列班级数;
2、某班某学科教学质量考评成绩=优秀生成绩×40%+班级学科平均成绩×60%+及格率×50;
3、优秀生成绩=该班综合排名前30名学生该学科成绩之和的平均值(实验班)或该班综合排名前20名学生成绩之和平均值(平行班和未分实验班、平行班的年级);
4、及格率=该班该学科考试及格人数(得分率为60%及以上者) ÷该班备案人数(及格的标准为得分率为60%及以上);
5、平均成绩为班级全体学生成绩的平均值(以备案人数为准)。中途接班的任课老师,接班时的平均成绩低于年级平均成绩时(以最近一次大型考试成绩为依据),平均成绩=现有平均成绩×(1+原始平均成绩低于年级平均成绩的比率)。
6、高中文理分科后的非高考文化科目(文科:理、化、生,理科:政、史、地)教学质量考评成绩=班级学科平成绩+及格率×50(60分以上为及格)。
7、年级公认的薄弱班级和外县班,接手的任课教师计算起点分。
  • 班级教学质量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班级教学质量综合成绩=优秀生成绩(该班前30名或前20名学生的生均总分)×40%+班平成绩(该班备案学生的生均总分)×60%;
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1、教学质量奖励对象为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成绩居同系列(班级或任课教师)前50%(取整数)的个人或班级;
2、个人期中考试教学质量奖:第一名奖励300元 ,每二名奖励200元,第三名奖励150元,第四名100元;
3、个人期末考试教学质量奖:第一名奖励400元 ,每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第四名100元;
4、教师只任教一个系列时,全额享受教学质量奖,同时任教两个系列时享受教学质量奖总数的60%,同时任教三个系列时享受教学质量奖总数的50%。
5、班级教学期末考试教学质量奖(即学优班级奖):第一名奖励400元 ,每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第四名奖励100元;
6、英语小班教师个人奖励办法为,先以所任教班级为单位给奖(只取前二名,按个人奖励中的一、二名给奖),再在同班级中以小班平均成绩按比例分配后乘2;
    7、全校教职工享受每月100元教学质量基本奖,由总务处打卡发放。
三、班级管理奖
1. 初中部走读班班主任每月津贴为400元左右,初中部寄宿制班、高中部肄业班班主任每月津贴为500元左右(在每月考核所得津贴上平均上浮100元,高三年级班主任再上浮100元),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基本津贴:即学生人头每人1元(寄宿生每人1.5元)×该班当月月底实有人数。
(2)到位津贴(120元):要求班主任每日三查,即:查两操(早操、课间操)、查就寝(午睡、晚寝)、查听力、午读,一次不到位扣20元);每周主题班会、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必到;一次不到位扣30元,因特殊情况临时请假的(须是德育处主任同意的),每次不到扣10元、不扣岗位分(经学校批准请病事假不到的除外)。对到岗不履责的,每发现一次扣20元。(由相关负责人严格考勤)
(3)班风、学风、浮动津贴(150元):基分满分100分(见班级管理细则),各项奖、扣按比率算总分,即总分=纪律60分+卫生20分+社团活动10分+“三操”10分;月浮动津贴=150元×所得总分的百分比。(奖、扣分,由相关处室负责的工作人员把关)
(4)班主任常规管理津贴(80元):每欠完成任务1次,扣10元(含环境卫生打扫不合要求等,具体见班主任聘任书职责中常规工作要求及考核标准)。
注:①每项扣款在当月津贴中扣,不封顶。
②学生在校期间,要求班主任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凡不按要求者,每次扣发5元。
③以前月在班学生数为标准(高一第一期以备案数为标准,跨学期以前一期最后一月学生数为标准),每流失学生1人(学校开除的学生除外),扣当月班主任津贴80元。(系科任教师引起的,由科任教师负责)
④学生围墙边接物(商品、食品等),每发现一人次扣班主任津贴10元。
⑤对学生管理,因失职、失误造成家长来校上访或其他负面影响的,每起扣班主任津贴20元(系科任教师引起的,由科任教师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制度一并处理。学生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转学(含开除)等处分,相应扣班主任津贴20、30、50、80、100元/生(如所指定的帮教教师工作不实、力度不够,折半扣除);同时,上挂年级主任按年级平均扣款的2倍执行。
⑥如出现一起由班级负责的重大安全事故,当月津贴全部取消、并按相关制度一并处理。
2. 班级特色奖
(1)期末考试被定为当期学校学优班级的,对班主任具体奖励办法按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班级管理考评细则,各班每月分年级排名,将一期几个月的所得名次相加,再除以月份,得数最小的定为当期学校班级目标管理先进班级,每个年级评3名(英特班位于同年级前五名的,则为班级目标管理先进班级,名额单列),奖金为100元。
(3)根据班级管理细则中的卫生方面考评,各班每月全校排名(方法与上相同),得数最小的定为当期学校卫生工作先进班级,每个年级评3名,奖金各100元。
(4)爱护公物先进班级,每个年级评3名,奖金各100元。
(5)社团活动先进班级。在周末社团活动课中,参与学生多、效果好、表现突出的,由学校评为当期社团活动先进班级;该项评选每个年级评3名,奖金各100元。
(6)班级文化先进班级,每个年级评3名,奖金各100元。
(7)读书活动先进班级,每个年级评3名,奖金各100元。
四、贡献奖
1. 优质课奖:
参加教学比武获奖按如下标准给奖:
等 级 校级 市直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100 200 400 600 800
二等奖 80 150 300 500 700
三等奖 50 100 200 400 600
说明:①优质课奖按期发放;②市直及以上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比武、赛课活动中,设立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对待;③同一堂课一期多次获奖,取最高奖,就高不就低;④录像课(含录像教学课例)、说课比赛获奖,按同级别同等次奖的70%发放。
2. 课题奖:
    (1)国家、省、市级独立立项课题结题后的获奖标准:
等 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3000 8000 10000
二等奖 2000 5000 9000
三等奖 1000 3000 8000
(2)国家、省级子课题结题后的获奖标准,下浮一个级别,再按获奖等级给奖,即全国一等奖按省一等奖对待、全国二等奖按省二等奖对待、依此类推。
(3)奖励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依据;课题奖由该课题主持人统一领取、分配,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共同享受。
3.论文奖:
    (1)论文发表: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方面的论文,或教师辅导学生撰写的科技论文,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经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确认,期刊有CN、ISSN双刊号,报纸有CN刊号;在增刊上发表的不予认可;未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到的视为非法期刊,不予认可;以下所指均同)发表,按以下标准给奖,同篇论文不重复给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600元/篇;省级:400元/篇;市级:200元。
    (2)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读书活动)获奖:按以下标准给奖,同篇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不重复给奖:
等 级 校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80 100 200 400
二等奖 50 80 100 300
三等奖 30 50 80 200
说明:①论文奖金,累计最高不超过600元/期;②获奖论文必须是各级教科院(所)单独评选、各级教科院(所)与相应专业学会联合评选或者由各级教育专业学会单独评选。各级教科院(所)或学会与各种课题组评选的论文,学校不予认定。③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认定标准见附件。④省级优秀奖按实际三等奖、国家级优秀奖按省级三等奖标准计算奖金。
4.制作奖:
教师制作的教育教学课件、教具、实验器材等,在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中获奖的,等同论文获奖相应级别给奖。
5. 专著奖:
教师出版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方面的专著,按实际执笔字数,30/千字。专著的认定标准见附件。
6. 学科竞赛奖:
本方案所指竞赛是指由学校(教科室统一组织)、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专业一级学会(如科协、教育学会)所组织或参加的各类竞赛,包括学科奥赛、科技活动、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三独比赛、“经典诵读”等比赛中个人获奖的情况,不包括体育比赛。对辅导老师的奖金设置如下表(所辅导的学生,多人次在同一比赛中多次获奖,可累计得奖):
等 级 校级 市直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50 100 200 300 400
二等奖 30 80 150 250 350
三等奖 20 50 100 200 300
学校学科竞赛设置说明:
(1)初中年级在初二第一学期组织的作文、英语阅读和数学竞赛,高中年级在高一第二学期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高二第一学期组织的作文、数学、英语阅读。学校或年级组织的其它竞赛,不发放奖金。
(2)学校竞赛一等奖不超过4名,二等奖不超过8名,三等奖不超过一、二等奖的总和。
其它说明:
    (1)所辅导的学生参加竞赛市级以上竞赛获奖的,应在总奖金中给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5%的人才输送奖,给学生所在班的同科任课教师10%的平时辅导奖。
(2)所指导的学生习作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的,按同级别学科竞赛三等奖(个人奖)对待(多人次在同一正规刊物上同时发表,可累计得奖);所指导的学生习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按同级别学科竞赛三等奖(个人奖)对待(多人次同时获奖,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得奖)。
(3)非教育主管部门、专业一级学会(如科协、教育学会)所组织的按同级别的70%计算奖金。
(4)信息技术奥赛多人次同时获奖,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得奖。
7.团体竞赛奖:
直接指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认可的体育(包括田径运动会、各类球赛)、文艺汇演、经典诵读、研究性学习、机器人竞赛、科技创新等团体或小组参加的活动中获奖,按下列标准奖励指导教师或教练:
级别 一等奖或第一名 二等奖或第二名 三等奖或第三名
市直 400 300 200
市级 600 500 400
省级 800 700 600
国家级 1000 900 800
 
说明:①体育(包括田径运动会、各类球赛)、文艺汇演获奖,按上述标准的10倍发放;②凡为学校体育代表队输送了学校所需要的、能拿名次的运动员的班级,学校额外每人给招生人100元和班主任50元的人才输送奖,在上级体育比赛结束后给教练兑现奖励时一并兑现。
8. 评优评先奖:
(1)优秀班主任奖:300元/人。优秀班主任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个年级评选2名。
(2)优秀教研组奖:奖励该组成员30元/人,教研组长100元/人。优秀教研组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评优组比例不超过1/3。
(3)优秀备课组奖:奖励该组成员30元/人,备课组长100元/人。优秀备课组每期评选一次,每个年级最多评3名。
(4)教学常规先进个人奖:在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每月教学常规普查、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教学测评等工作中,综合考核优秀、被学校评为教学常规综合先进个人的,奖励100元/人。教学常规先进个人每期评选一次,其中非统考科目每次评先比例不超过30%。
(5)优秀年级组:每期初、高中各评选一个,奖金500元。
9.招生奖:
另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10.先进单位奖:
行政工作的某个方面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以奖牌或证书为准),奖给该线的奖金额度为论文获奖相应层次一等奖的3倍(由分管校级领导代领并分配)。
11.其它奖项:
(1)为学校或社会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挽回重大损失而付出代价的,奖500—1000元。
(2)个人通过正规渠道积极向上级申请给学校拨款或资助的,对有功人员以学校所得资金总额的20%给予奖励。(单位组织出面的不给奖)
12. 每学年的评优评先给予特殊津贴,详情见特殊津贴发放方案。
五、少发或不发各类奖金的细则(在期末兑现)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全期所有奖金不发,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评职资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资产阶级自由化严重者;
2.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3.侮辱、调戏女生者;
4.男女作风不正派者;
5.严重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情节严重的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严重调拔离间,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者;
8.工作不负责,教学效果很差,60%以上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
9.因工作失职出现了严重责任事故者(如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
10.乱订资料、乱收费、乱办班、乱摊派、收费不结帐或余额不退,向学生罚款等不听制止者。
11.不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学校全盘工作者;
12.教职工不得接受学生(亲生子女、弟妹除外)在家餐宿;一经发现,扣发全期奖金;如不听劝阻者,下期调离学校或下岗。
13.贪污、挪用、私借公款者以及挥霍、私收、私分学校或部门各种收入者。
14.在校务公开工作上失职或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
(二)在学校教职工发生争吵而不听制止,引起打架斗殴者,一人次罚款300元;家属斗殴者一人次罚款200元,一切后果自负,对教师扣师德分。
(三)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款50元—200元。
(四)平时不服从学校(含处室)工作安排,不听学校(含处室)指挥,或不通过正常渠道提意见,在校造谣生事者;或份内工作失查失职失责或不执行和执行不力者,一人次罚款200元。
(五)凡假期以外时间,教职工打牌赌博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
(六)严禁教职工及家属在校内喂鸡、鸭等牲畜;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
(七)严禁工作日期间上街东游西荡、泡歌舞厅、酗酒;一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若因此而旷公、旷课的,罚款200元。
(八)严禁教职工在校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一经发现扣责任人100元。
(九)各功能室所有电器要做到人离即关,每发现一次浪费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
(十)住校教职工子女严禁攀枝摘花或踩踏花草,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十一)原则上不允许的士进校门,责任人(含其亲友)如不听制止,每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十二)严禁校内任何个人在任何地方,向学生出售任何食物、商品,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说明:
1. 领取某一项奖时,不重复领奖,就高不就低。
2. 全期教学质量奖、贡献奖、节假日加班补助、每学年的特殊津贴,不纳入浮动绩效工资,由学校期末或期初据实结账。
3. 本细则经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教代会,学校行政只负责执行。
4. 在政策发生变更后,以新的政策和上级精神为准;临时性有突出工作任务,校长有权设立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