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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提供初、高中学历教育。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
所属事业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外国语学校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德外国语学校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的经费。
常德外国语学校2019年收支总预算3240.26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324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3.98万元,占81.6%(经费拨款2609.98万元,占98.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4万元,占1.3%);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5.4万元,占9.43%;上级补助收入290.88万元,占8.97%。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63.84万元,增长5.3%,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6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324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11万元,占92.59%;项目支出240.15万元,占7.41%。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85.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63.84万元,增长5.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6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3.98万元,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988.16万元,占75.2%;社会保障417.44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238.38万元,占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42.76万元,增长5.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42.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常德外国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4.7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临时工作人员经费、社会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57.7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
2.项目支出:常德外国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补助等。学校项目支出240.15万元分别安排在非税收入拨款124.85万元和上级补助收入115.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常德外国语学校“三公”经费预算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8次、人数918人;因公出国(境)支出1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次,人数2人,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8.5万元,增长31%。其增加原因为因公出国(境)支出有所增加,老师出国培训交流增多。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常德外国语学校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常德外国语学校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2643.9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2.76万元,增长5.7%。其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增。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常德外国语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常德外国语学校共有车辆0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常德外国语学校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3.98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9年常德外国语学校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3.98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